关于公开征求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4〕10号)等文件精神,按定价程序规定,经成本测算,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调整为500元/生·学期。自2024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如对上述拟定收费标准有异议或意见,请于2024年6月14日前电话反馈我局价格管理科,联系人电话:83028320。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4日
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