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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房子和补偿!S312嵊州段征收安置房源公布!有你家吗

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S312北仑至嵊州公路嵊州段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决定的公告

因S312北仑至嵊州公路嵊州段工程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嵊州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S312北仑至嵊州公路嵊州段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现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绍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日


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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