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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02:00来自Android客户端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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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嵊州开展集中治理行动,3家餐饮店被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餐饮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自2025年以来,嵊州市市场监管局大力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和小餐饮“净厨”集中治理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引导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觉守法经营,现公布2025年第一期网络餐饮、小餐饮典型案例。

案例一:嵊州市某馒头店超范围、

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2025年3月25日,嵊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嵊州市某馒头店现场制售的玉米馒头进行抽样送检。样品经检验,该店经营的玉米馒头柠檬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当事人为使其制作的玉米馒头色泽更美观,从某淘宝店铺购进柠檬黄色素,将其添加进和面的水中用于制作玉米馒头。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嵊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嵊州市某小吃店安排

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员工

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案

2025年4月17日,嵊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从事网络餐饮的嵊州市某小吃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邓某未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嵊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嵊州市某小吃店

未及时清理过期食品案


2025年4月30日,嵊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从事网络餐饮的嵊州市某小吃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厨房物品存放区角落存放有已超过保质期的黄豆酱、白胡椒粉复合调味料及白胡椒粉。经调查,上述过期调料虽未与日常使用的原料混放使用,但当事人亦未履行及时清理的义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嵊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嵊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小餐饮“净厨”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治理行动,严查严防“幽灵外卖”、后厨环境卫生脏乱差、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实现餐饮行业整体环境显著改善。

章来:爱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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