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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城南新区规划大调整!新增学校、优化住宅、工业布局

嵊州城南新区规划大调整!新增学校、优化住宅、工业布局



为实现一个更加多元、更加合理的城市格局的形成,化优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和教育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商业设施布局以及优化工业用地布局,需要对城南新区控规SJ-06单元局部地块做适当调整。嵊州市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委托设计单位对《嵊州市城南(新)SJ-06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3、14、15区图则进行了调整,现已完成初步方案。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参与城乡规划的渠道,现将该图则调整草案向社会公告。我们热忱希望所有关注嵊州城乡规划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本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规划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13区图则调整内容:

1.13-09(公园绿地)、13-11(商住用地)地块整体调整至仙湖路一侧,地块面积不变。


2.13-14地块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幼儿园用地和中小学用地,幼儿园用地地块编号13-10,用地面积0.74公顷;中小学用地地块编号13-14,用地面积5.19公顷。


3.优化调整地块控制指标(详见调整后图则指标内容)。


14区图则调整内容:


1.优化北部甬金高速南侧规划道路线型,道路宽度调整为18米;优化阮庙学校东侧四海南路线型;取消阮庙学校东北侧东西向规划支路;优化阮庙学校南侧东西向规划支路线型并往东延伸,与彭山单元雅仙路连接;上三高速西侧南北向规划道路宽度由12米调整为18米;优化江一路线型。


2.调整14-06地块(停车场用地)为商业用地,并入14-02地块,调整后地块用地面积为2.45公顷。


3.合并14-07地块(防护绿地)和14-08地块(二类居住用地),合并后用地性质调整为两个一类工业用地,地块编号14-07和14-08,用地面积分别为1.87公顷和2.34公顷;合并14-13(服务设施用地)和14-14地块(二类居住用地),合并后用地性质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地块编号为14-14,用地面积7.15公顷,并在地块西侧设宽度10米的防护绿地,地块编号14-13,用地面积0.26公顷;优化14-10地块(二类居住用地)和13-11地块(中小学用地)用地边界,调整后居住地块面积为5.88公顷、中小学地块用地面积3.83公顷,同时在北侧根据现状设置一个机关团体用地,地块编号14-06,用地面积0.57公顷;14-12地块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5.69公顷;合并14-16地块(二类居住用地)和14-17地块(一类工业用地),合并后编号为14-17,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4.75公顷,并在地块西侧设宽度10米的防护绿地,地块编号14-16,用地面积0.24公顷。


4.优化调整地块控制指标(详见调整后图则指标内容)。


15区图则调整内容:


1.合并15-04地块(中小学用地)和15-14地块(服务设施用地),合并后用地性质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地块编号15-04,用地面积4.61公顷;15-07地块用地面积由10.21公顷调整为8.65公顷。


2.优化调整地块控制指标(详见调整后图则指标内容)。


公告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5月21日(共30天)。


公告方式:建设项目现场、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zzj.gov.cn)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板块。


意见反馈:公告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邮寄至嵊州市高铁新城管委会,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可在公告期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书面听证要求请邮寄至嵊州市高铁新城管委会,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北幢10楼,邮编:312400


联系电话:89308200


SJ-06-13调整前


SJ-06-13调整后


SJ-06-14调整前


SJ-06-14调整后


SJ-06-15调整前


SJ-06-15调整后


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透明售房网绍兴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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