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08:22来自Android客户端浙江
嵊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嵊征告〔2025〕11、12、13、14、15、16、17、18、19、20、21、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自然资源部于2025年3月15日作出自然资函[2025]18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建设用地的批复》,审核同意重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实施方案,批准项目用地。具体公告如下:
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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