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和美乡村饮用水安全工程
--长乐镇太白村(留王)供水站建设工程
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更好地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嵊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嵊市委办发〔2020〕17号)文件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嵊州市和美乡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长乐镇太白村(留王)供水站建设工程土地征收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嵊州市和美乡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长乐镇太白村(留王)供水站建设工程土地征收
项目概要:因长乐镇人民政府实施金庭镇人民政府嵊州市和美乡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长乐镇太白村(留王)供水站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嵊州市长乐镇太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766公顷。
二、项目位置
位于嵊州市长乐镇太白村(留王),土地权属属长乐镇太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
三、征询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是否支持本次土地征收;
(2)项目实施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4)最关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方面;
(5)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公众参与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评估实施单位联系,表达对本次项目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嵊州市剡溪水务产业有限公司
评估实施单位:浙江立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0575-89308006
电子邮箱:1055212913@qq.com
嵊州市剡溪水务产业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